山西修订节约用水条例
发表时间:2025-06-18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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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魏永平)山西省日前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条例》明确了一系列总体性、约束性、保障性节水制度措施,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要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把“管行业就要管节水”责任落到实处;推进节水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研发推广,鼓励用水单位建设、改造数字化平台,开展水效智能化管控、管网漏损监测等,提高用水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节水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产业;将矿坑(井)水、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配置体系,统筹推进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5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