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日前制定加强生态保护的实施细则,将城镇绿地、山林、河湖水系等纳入生态保护区范围,并按生态敏感程度划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划定区域生态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青原区规定,在禁止建设区内确需建设的项目,应当作为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禁止建设区内已依法建成的项目,应当根据对生态影响的程度,分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违法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得补办有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