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日前,记者从淮北市水利工作会议获悉,“十二五”期间淮北市水利规划总投资36.3亿元,确保水利支撑淮北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淮北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从土地出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若全年应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2%,则按最低保底线从土地出让让收入中提取2%;从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市、县(区)两级财政建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县区按每亩不少于10元,市级按每亩1-2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大力引导群众筹集筹劳,投入田间“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加大水利融资力度,积极推进“银企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金融机构对水利建设的支持;加强地方水利基金征收,并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全面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落实和宣传,动员和组织全市进一步掀起治水兴淮热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