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月9日讯(记者 粤水婷)《广州市水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并已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水利厅水政执法部门肯定这一做法的经验。
据悉,这是广东出台的首个水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为有效禁止违法采砂,增加执法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水事违法行为,保证水政执法及时、准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省、市有关法规,并结合广州市的实际,制定了《广州市水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出台该办法旨在打击在广州市内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以及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等行为,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水事违法行为。该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当面、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原则上应为实名举报。据规定,对有效举报水事违法案件的个人将给予1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举报人协助水政执法人员成功扣留违法采砂的挖砂船或运砂船的,每一艘船奖励1000元;水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列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骗取奖励的;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奖金被骗取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20-85641752,传真020-85641739。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