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代市长刘悦伦8日主持召开市(佛山市,下同)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佛山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根据《决定》,佛山市将投入逾200亿元,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实现水利现代化。
《决定》提出,佛山市将力争通过5到10年,基本建成防洪保安工程体系、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的水环境体系、保障有力的内涝防御体系、统一高效的水务行业管理体系、创新务实的科技信息化与人才队伍体系。
具体目标还包括,到2015年,全市主要堤围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以上,中心城区防洪能力达到200年一遇。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9立方米/万元以下(顺德区控制在37立方米/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2立方米/万元以下(顺德区控制在24立方米/万元)。加强重点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快内河涌综合治理,河涌整治(含清淤、疏浚)总长650公里。
佛山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防洪保安工程、城乡治涝减灾工程、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增强水资源调配和安全供水保障能力。以上六项工程估算投资总计211.54亿元。
《决定》要求佛山各级政府,要结合中央和省提出的“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工程建设”的要求,安排好各年度预算,加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
据悉,佛山还将通过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项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制度倒逼改进用水方式,促进节约用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来源:佛山日报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