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26日讯 2月24日经襄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批准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市级水利建设基金。这是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动完善政府性水利基金政策,建立健全襄阳市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又一重大举措。
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别必雄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邹洪成关于开征市级水利建设基金若干建议的汇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确定了我市水利建设基金两条筹集来源:一是从市级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中提取3%;二是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筹集的市级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中央和省安排的襄阳市中心城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资金配套,以及市本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同时还明确了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开征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将全面提高襄阳市水利基础设施水平、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