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莹 通讯员 付彬)“丹江口水库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成果丰富、成效显著;形成的试点工作经验可为下阶段在全国范围开展大型水库水生态空间划界确权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日前,由长江委组织实施的丹江口水库水流产权确权试点通过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开展的调研评估,评估组给予高度评价,标志着丹江口水库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丹江口水库作为水利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中确定的6个试点地区之一,其试点工作由长江委负责组织实施,自2016年11月正式启动。
长江委作为责任主体,联合湖北、河南两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丹江口水库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完成“调、划、确、登、管”等五项试点工作任务。“调”,全面调查丹江口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基本情况。从2017年12月起,长江委派出3个工作组进驻库区6个县(市、区)现场开展外业调查,编制完成《丹江口水库水域、岸线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为后续各项工作奠定基础。“划”,划定丹江口水库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确定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空间的所有权权属边界。截至2018年11月底,库区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发布划界成果公告。“确”,依据划定的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确定包含土地在内的水生态空间所有权的权属,制定《丹江口水库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统一确权登记方法和流程。“登”,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完成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空间权属登记上簿工作。截至2019年3月,库区6个县(市、区)已全部发布自然资源首次确权登记公告,库区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已全部完成水流产权自然资源登记上簿工作。“管”,研究提出水生态空间监管措施,探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水生态空间管理制度。目前已颁布印发《丹江口水库水域、岸线巡查报告制度》等3项制度办法,编制完成《丹江口水库水域、岸线保护管理方案》,研发建立数据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为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空间的有效监管奠定技术基础。
长江委表示,今后丹江口水库各项管理工作将按照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加大库区水行政管理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流域与区域齐抓共管合力,管好“盆”,护好水,实现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空间有效保护、科学利用和规范管理,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上。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