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21日讯 (记者 刘鹏)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近日,江西省水利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指导工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建立调研统筹协调通报机制,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完善调研会议制度,尽量减少各类汇报会、座谈会。调研过程中反对讲排场,实行“六个不”规定。同时,也要求精减陪同人员。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厅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每位厅领导确定1个基层联系点,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信访包案制度,厅领导一个月安排至少1个接访日,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准备充分,安排紧凑,简化程序,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
四是精简文件简报。减少发文数量,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和部署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压缩公文篇幅。积极推广电子公文,文件、简报程序办理原则上通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五是改进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
六是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将出国(境)经费控制在规定的预算之内。
七是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创建节约型机关。
八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广大水利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执行。
江西省水利厅还结合2012年度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开展“带文件下基层”活动,将《省水利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带到市、县。一方面,通过文件强调和提醒考核组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好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此项举措,在全省水利系统加大贯彻“八项规定”的宣传力度,掀起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活动的高潮,使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