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8日讯(记者 李建国 生效有)2008年汛期,内蒙古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截至10月7日统计,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791亿元。
内蒙古今年汛期来得早,5月底即发生暴雨。进入主汛期以来,部分地区暴雨灾情严重,部分地区发生严重的洪水,西拉木伦河上游、霍林河上游、乌力吉木仁河上游等河流普降大到暴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 8个盟市、27个旗县、207个乡镇受灾,因灾死亡19人。
按流域统计,其中,辽河流域直接经济损失7.2032亿元;松花江流域直接经济损失5.4943亿元;黄河流域直接经济损失0.9437亿元;海河流域直接经济损失0.6599亿元。
按行业统计: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1.241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0.2521亿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4544亿元。
8个盟市中受灾最严重的是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 6.05322、2.95698、2.5373亿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