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王四清 石红标)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把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改善旗情、改善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10年来,全旗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全新的乌拉特已展现在河套大地上。
从2000年至今,乌拉特前旗坚持一手抓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治理,一手抓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工作,通过各级财政投入、企业筹资、受益群众投劳等多项筹资措施,不断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10年来,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万公顷,年减少土壤流失量91.93万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该旗历届旗委、政府领导首先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优先考虑的工作之一,一是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水土保持法制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后,该旗先后制订出台了《乌拉特前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乌拉特前旗水土保持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工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水保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多方筹措项目资金,科学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该旗始终坚持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三大效益,建设生态农业”的水土保持发展之路。10年来,累计投入资金 3657.38多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2404.38万元,地方投资1253万元),对全旗部分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进行了科学治理,建淤地坝17座,封禁育林1.99万亩,种植水保林11.65万亩,目前,治理区水土流失程度大大减轻,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小流域治理区内层层梯田披上了绿装,到处是丰收的景象;水保科技示范园树木成林,枝繁叶茂,果实累累;新建的淤地坝横亘沟中,锁住了肆虐的山洪。山青水秀好风光的新农村景象,为农牧业的发展、农牧区经济的振兴和新农村牧区建设夯实了基础。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水保意识,大力进行水保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该旗坚持把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6.29水土保持宣传日”等,出动宣传人数60余人次、发放传单20000多份;利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经常性地宣传水法律法规;在水保科技示范园、水保小流域治理工程等设置永久性大型宣传牌23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旗民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四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水保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全旗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有效监管,同时,通过重点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维护了水土保持国策的严肃性。全旗共查处水土流失案件25起,纠正违法行为80多例,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