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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1.3万移民将享受中央财政扶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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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9 |
本站12月19日讯(记者 秦延安)记者从12月15日召开的咸阳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议上获悉,咸阳市境内的13000余名大中型水库移民从今年7月1日起,每年享受到近800万元的后期扶持。
此次由中央财政直补的后期扶持范围为咸阳市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目前,陕西省移民办已对咸阳市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进行了核定,咸阳市移民办对涉及水库移民的县2006年6月30日前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进行了进一步核定,已经核定的数字保持不变,对纳入此次补助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方面,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会上,咸阳市副市长牛继鹏要求,全市各级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牛继鹏指出,各级政府和移民工作机构要抓紧做好核实移民身份和核定移民人数工作,严格将移民“双核”数字控制在核定范围内。要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避免出现因扶持方式不合理而导致的矛盾和问题,真正使后期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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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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