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10日讯 浙江省永嘉县境内有楠溪江、西溪、菇溪和乌牛溪等四大溪流,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4.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居全国前列,特别是楠溪江流域面积2489.97平方公里,水质在二类以上,被定位为瓯江北岸区域保障性水源。为了让几十万群众喝上洁净水,该县门悬利剑,出重拳,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做出了不懈努力。
到目前,该县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339个,包括地表1308个和地下31个。近几年来,该县以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契机,工程建设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并举,全县城镇建成区已基本实现集中供水取水,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2%,各项措施落实水源保护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及水源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贯彻落实氛围。充分发挥每年水利重大节日宣传的优势,采取广泛宣传与专题教育相互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宣传教育。同时,为切实加强对《条例》的深刻理解和有效贯彻,去年该县水利部门联合市水利局,邀请省水利厅专家对190多名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和112名县级饮用水工程安全管理员,进行《条例》专题培训,努力在全县范围形成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
(二)强化政策导向,大力抓好水源规划建设。围绕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的目标,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相继编制了《永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永嘉县城镇供水水源规划报告》《永嘉县城乡饮用水保障规划》以及《2010-2013年永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等规划,对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行先集中后分散、先集镇后乡村的原则,采取捆绑建设、单村或跨村集中建设和跨流域引水供水等三种方式逐步有序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提前至2014年全面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三)扎实有效推进,切实加大水源保护监管利用。在贯彻执行《条例》和《永嘉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1996年出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水源保护区及库区告示牌、警示牌和永久性界碑的设置,进一步落实了县级饮用水工程安全管理员,切实加强对饮用水工程和水源保护管理。积极探索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了对上塘以上山区村居的水价。强势推进楠溪江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建立楠溪江治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修编《楠溪江河道疏浚规划》和实施细则,全面禁止非法采砂行为。此外,全面加强对农民饮水安全建设常态化管理,先后出台了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管材政府采购办法,落实“三水”(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工程建设前期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检测,要求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设化验室,做好水质的常规检测。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