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领导,专门成立长江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指导小组,由长江委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陈飞任指导小组组长。根据风险防控工作重点以及政事企分开运行的实际,选择财务局、人劳局、建管局、长科院、网信中心、设计院、汉江集团等7个单位,先行试点。由指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长江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一是动员部署、示范引导阶段。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部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查找风险、评定等级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对照职权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找准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的步骤,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三是制定措施、分级管理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内部公示评议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四是督促检查、优化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信息分析,在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进行优化,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
近年来,长江委党组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一件全委的大事来抓,立足治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