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日前,海委在津组织召开会议,分别对河北省、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海委总工曹寅白参加会议。
按照国家防办的要求,会议成立了审核专家组,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对《河北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基本情况的汇报,围绕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提出了修改建议,形成了专家组审核意见,指出编制单位对于方案内容要进一步进行补充完善。
两省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是按照国家防办发布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省级年度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编制完成的。方案内容涉及两省及有关实施县的基本情况、年度实施名单选取依据、目标和任务、现状调查与评估、警指标的确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制组织体系、预案编制情况、宣传培训演练、投资概算、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成果、综合效益分析等。下一步,两省防办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审核意见,组织方案编制单位,针对每个小流域的地形地质条件、降雨特性、前期降雨量等因素,尽快研究确定临界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进一步补充气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工程量、投资概算等内容,完善方案,尽快上报国家防办。
国家防办、水利部减灾中心、海委、海河流域气象中心、河北省、山西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编制单位的专家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