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通讯员 薛瑛 杨健 杨晓灵)2021年7月水利部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以来,珠江水利委员会与流域相关省(自治区)通力合作,在今年5月中旬率先完成流域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技术复核工作。
珠江委及时制定复核工作方案,细化复核技术要求,与各省(自治区)水利(务)厅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在前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超采治理与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珠江流域地下水资源特点、工作基础和新时期管理需求,与上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中存在超采问题的省(自治区)开展多轮沟通协调,形成“一省一单”技术复核意见并报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将为珠江委准确掌握珠江水资源承载状况、精准开展地下水管控和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奠定基础,为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民生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据悉,珠江委将配合水规总院开展成果技术审查和汇总工作,推动流域各省(自治区)完成成果报批。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