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数智改造享税收优惠
发表时间:2024-08-08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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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思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节能节水等领域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发布公告,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超过5年。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存储、数据分析、智能控制、数字安全与防护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等6方面。享受税收优惠的改造投入,主要指企业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并形成该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等费用。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抵免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8月8日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