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财务经济管理职能作用
促进江苏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水利厅
近年来,我厅水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践行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新时期治水工作新思路,水利财务经济工作在水利部财经司的指导下,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在提供资金保障,加强财务监督,推进各项改革和促进水利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水利资金保障能力逐年增强,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一)水利资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以来,我省水利工作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围绕新农村建设,掀起了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水利财务部门及时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联系、沟通,通过卓有成效地工作,省财政安排的各项水利资金逐年都有大幅度的增加。2006省财政安排各类水利资金20.96亿元,比2005年增加4.05亿元,增长19.3 %;2007年省财政安排的各项经费达27.88亿元,较2006年又增加6.92亿元,增长了33%。省级人员机构经费继续保持年均25%的增长。与此同时,财务部门还积极研究探索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的办法,并取得明显成效。如:在城市水利建设中,通过成立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城市土地开发经营,逐步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化筹资的城市水利建设机制,每年筹集水利建设资金10多亿元。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民办公助”试点,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初步形成了以政府补助与群众投工投劳、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相结合的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机制。投入的稳定增长,为水利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水利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地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基础资料信息库和项目库更加完善,预算执行日趋规范。水利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行,提高了资金的支付进度和使用效率。政府采购工作深入推进,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各地积极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改革,政府采购的范围,已从初始的单纯货物扩大到服务和工程,通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和竞争性谈判等办法降低了采购成本。2007年我厅通过组织厅机关及在宁厅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和维修、省级维修养护工程、设备等采购服务项目的集中采购,有效节约预算资金10%以上,减少了单位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水利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证。一是各级水利财务部门不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了资金的使用管理。2006年以来我厅先后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厅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江苏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水利厅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10多项财务审计制度,涵盖了资金运转的各环节,加强了内部控制,为水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加大审计和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2006年以来,我们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促进工程建设“三个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加固、灌区配套改造等建设项目审计,共开展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审计38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做到了竣工必审。2006年以来,财务审计处共完成水利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31项,审计资金9.7亿元,节约基建项目支出2400多万元,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110条,促进了水利基建工程“三个安全”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管理审计。在传统审计的基础上,抓住建设管理的主要环节,以建设资金流向为主线,逐步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合同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结算等专项审计,通过将关口前移,对项目的效益和风险进行控制,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建设单位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降低建设资金使用风险。有效开展后续审计工作,使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在加强水利内部审计的同时,我们还定期开展财务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堵塞漏洞,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水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做好外部审计、检查的配合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审计署特派办、水利部、省审计厅等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利专项资金的稽查、审计,并取得良好效果。我省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多次得到审计、检查单位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维护了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布置,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认真组织自查和专项检查,水利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得到省财政厅好评。
二、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促进水管单位良性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方案,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是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我们从省到市、县,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水利、编制、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参加,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为确保改革工作有章可循,省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考虑各地区和水管单位的不同情况,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经政府批准作为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依据。针对我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差异的实际,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苏南地区提出确保事业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并加快推行“管养分离”,培育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苏中地区确保事业经费完全到位,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基本到位,逐步实现“管养分离”;苏北地区按照部颁标准全面完成经费测算,事业经费基本到位,维修养护资金在3-5年时间内逐步到位。这样既加快了改革步伐,又保证了改革质量。省厅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把水管体制改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明确凡是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改革任务的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单位。对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在安排省级维修养护经费时给予适当倾斜。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各地改革进展情况在全省水利系统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改革进程的加快。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预算定额和建立项目库。先后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维修预算定额》、《江苏省水利工程养护预算定额》、《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定员标准》等,建设预算项目库和数据库。初步建立了支出标准、预算定额、预算项目库体系,为科学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为使财政有关部门同志对水管单位的职能、现状有充分的了解,我厅多次约请财政部门有关同志到水管单位调研。通过调研,财政部门对水管单位的公益性有了充分的认识,认为水管单位职工任务重、责任大、条件艰苦、社会效益明显,但收入低下,绝大部分应定性为纯公益单位,所需经费财政应给予保证。在每年下达部门预算时,都将水管单位作为纯公益单位安排经费。部分地方因经费不足未能全额到位的,同级财政部门也作出了分期到位的承诺。
(四)认真做好人员机构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为做好水管单位两费测算,组织两费测算培训班,明确具体测算方法和开支标准,编制测算表格和汇总软件,并组织集中审核汇总,按时保质完成测算任务。经测算汇总,全省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为63776.75万元,维修养护经费为33997.97万元。
(五)水管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近两年不懈的努力,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取得了五项成效。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改革后全省水管单位由原先554个精简至518个,其中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416个,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02个。二是落实了“两项经费”。全省2007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实际到位额为54210.24万元,按财政测算到位率为85%,其中省属单位及46个县(市、区)到位率为100%,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泰州等5市全部到位。维修养护资金到位总额为26858.4万元,按定额测算到位率为79%,其余未全部到位的地方均作出了分年到位的承诺,明确了“两费”渠道和保障政策。厅属水管单位所需经费已全部列入省财政部门预算,2002年厅属水管单位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为5595.59万元,公用经费由各单位创收解决,维修养护经费467万元。经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后,人员机构经费逐年增长,2008年省财政共安排厅属水管单位人员机构经费19531.7万元,比水管体制改革前增长249%。其中:人员经费16822.25万元,在职人员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46154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政策性支出全额纳入财政补助或养老保险;改革前公用经费财政没有补助,改革后,2008年财政补助公用经费为2709.45万元,管理、技术人员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年人均达15000元。2008年省属水管单位维修养护经费安排近4500万元,比2002年增加近10倍。改革后,各级水管单位人员工资收入也有了明显提高。三是精干了管理队伍。改革前,我省水管单位普遍存在着人员超编严重、结构设置不合理、职工收入偏低等问题。改革后全省共核定编制数16488名,比原编制18928名核减编制2440名,精简比例达12.9%。通过 “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人员结构也得了进一步优化。四是促进了“管养分离”。在改革进程中,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管养分离”,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全省共有282个水管单位内部已实行管养分离,274个水管单位公开进行维修养护招标。五是促进了规范管理。结合这次水管体制改革,我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全面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考核工作。目前分别有常熟长江河道管理处、省三河闸管理所、横山水库管理处等3个单位获得国家一级管理单位;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苏州市胥口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2个单位获得国家二级管理单位;另有28个管理单位进入省级管理单位。
三、加强政策研究,保障各项价格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我省涉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堤防占用补偿费等约20亿。我省防洪保安资金从1991年征收以来,执行的是定额收取,防洪保安资金并未随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为此,2006年以来,各级财务部门加强了政策研究,会同地税部门多次开展征收情况调研,确定了按率收取的政策,使防洪保安资金征收额有了大幅度提高。原来每年征收6亿元左右,2007年征收近10亿元。经反复争取,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厅会同物价局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资源费从1角3分增加到2角。同时加强了水资源费征收的考核工作,省与市下达征收指标,年底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不参加年终评比。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水资源费收取大幅度增长,2005年水资源费为2.7亿元,2007年全省收取5.75亿元。对省级水利建设基金过去按1.5亿元定额收取,2006年我厅经多次向省政府请示同意实行按率收取,省级年水利建设基金收取3亿元,增加了1.5亿元。省厅会同省物价局对堤防占用补偿费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道路、桥梁、码头、居民小区房地产开发等长期占用水利工程堤防或水面的,必须按规定缴纳堤防占用补偿费,全省水管单位收取堤防占用补偿总额约9000万元。
此外,积极做好水利系统船舶过闸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实行多方集资或银行贷款修建的船闸,会同省物价局重新核定过闸费征收标准。如:常熟浒浦闸过闸费标准从0.7元调整到1.1元,该闸年增收达500万元;苏州胥口枢纽从0.7元调整到0.9元,年增收入可达400万元。
四、抓住机遇,创新理念,推动水利多种经营加快发展
近两年,我省各级水利财务部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指导水利行业紧紧围绕水土资源开发,加快发展水利经济。从过去普遍开花向立足行业优势发展转变;从看重做大产值向注重质量转变。近两年来全省水利经营产值增长幅度不大,但利税增长幅度却大幅度提高。2006年全省水利综合经营总收入109亿元,利润6.66亿元。总收入比2005年增长4.7%,利润则增长16.6%;2007年总收入110亿元,利润达7亿元。总收入比2006年增长1%,利润增长5%。
(一)抓住“六大机遇”,发挥“六大优势”。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基本建设的机遇,将水利经营介入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为水利工程建成后能够良性运行打好基础;抓住水利规划调整的机遇,发挥水土资源优势;抓住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机遇,发挥城市水利优势,进一步拓展水利经营范围;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发挥建筑施工优势;抓住水务一体化,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机遇,发挥水务优势。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事业,培育发展水市场;抓住水管单位改革的机遇,发挥体制、机制和人才优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对经营性项目、经营性资产实行了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离,采取有效形式,放开搞活,确保了资产的保值增值;经营性的水利事业单位加快企业化改革的步伐,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内部改革,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二)围绕“水”字作文章,突出行业特色。通过确权划界,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的水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种养业、旅游业、供水产业等。我省泰兴市大力开展河道开发利用,近四年累计投入150多万元,栽意杨近100万株,八年左右预计效益在8000万元以上。武进区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区域供水,供水能力已达到32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4.8万吨/日。预计2008年供水能力将达到52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将达到28万吨/日。依托水利建设,做强建筑产业。全省建筑施工业产值2007年达到37.5亿元。加强水利工程水费、过闸费等的收取管理工作。2007年全省水利工程水费收入达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全省年过闸费收入达2亿多元。
(三)不断创新经营方式和管理机制。改变了过去仅依靠增加投入,只强调量的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更多地在盘活资产、挖掘资产潜力上下功夫。通过资产整合,提高水利资产利用率。不少市县利用乡镇合并、水系调整、泵站建设等机遇,建设厂房出租。据统计,苏州市水利系统共建厂房25.5万平方米,取得稳定的收益。通过股份制形式兴办了一些资源型实体,既增加了动力,又形成对经营管理层的压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在经营管理体制上,改变了过去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办企业的经营方式,从过去的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以搞好服务为主。
回顾两年来我省水利财务经济工作,我们感到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将借此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我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图为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李亚平发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