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章
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在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 张印忠
(2006年2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部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会上,部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同志将作重要讲话,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还要作重要指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2005年的工作回顾
2005年,全国水利系统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及时制定《实施意见》。中央颁布《实施纲要》后,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了《水利部党组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和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也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驻部组局与部廉政办在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构建惩防体系专题调研活动。很多司局和单位都专门成立课题调研组,领导干部亲自带队开展调研,撰写理论文章。黄委和陕西省水利厅等牵头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组织协调。专题调研活动共收到论文107篇,在12月召开的全国水利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座谈会上,有35篇进行了发言或书面交流。通过研讨活动,促进了水利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搞好廉政宣传教育。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各单位都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黑龙江、辽宁、甘肃、吉林、湖南、云南、广西、山西、海南、青岛、厦门等省(区、市)水利厅(局)和松辽委、太湖局、中国水科院、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疗养院等单位采用专题培训或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实施纲要》。四川省水利厅对直属单位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驻部组局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水利部2005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在水利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开展了以观看《内蒙古第一贪----肖占武受贿案警示》和剖析系统内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纪政纪教育,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部机关采取选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学习、举办干部理论培训班和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把廉政教育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岗前教育的必修课。水利系统各单位深化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强化党纪条规教育,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长江委、珠委、南京水科院和广东、新疆、大连等省市水利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江苏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研讨;黄委、海委和北京188足球直播_篮球比分¥体育官网:利用廉政短信、廉政知识竞答等方式不断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188足球直播_篮球比分¥体育官网:水利局拍摄的两个专题宣教片分别获得市纪委二等奖和优秀奖,该局纪检组监察室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十佳纪检监察组织。
抓好廉政制度建设。部党组从清理现行的规章制度入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持和完善《水利部党组工作制度》和《水利部部长工作会议制度》,规范部机关工作议事规则。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禁止施工、监理同体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不够规范、违规转包分包、施工监理同体等突出问题。宁波、福建、河南、山东等地方水利部门针对水利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决策保廉制度。廉政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积极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并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领导干部退休后到企业兼职取酬和公车私用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和登记工作。对“两节”期间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禁止奢侈浪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直属单位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和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问题进行了清理。
据统计,水利系统各单位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9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11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314人次,640人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召开了水利部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查审分开的原则对加强案件审理和办案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
水利系统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认真开展案件调查和核实工作,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受到了查处,一些是非问题得到了澄清,既惩治了腐败,又保护了干部。
驻部组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充分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四)认真开展水利行风政风建设
积极推进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2005年水利系统纠风工作安排的意见》,开展了20个大型灌区行风评议试点工作。驻部监察局会同部有关司局先后到有关大型灌区进行检查、调研,制定了《关于开展灌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指导意见》,促进了灌区行风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此基础上,9月在宁夏召开全国水利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了行风建设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了行风评议工作规范,进一步推动了水利行风建设工作。去年,全国水利系统广泛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有70万人参加了民主评议,解决和纠正了一批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召开了全国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累计实现政务公开事项1680项,办事公开2919项。
(五)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开展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驻部组局会同部有关司局对水利系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水利部积极贯彻行政许可法,在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注重对行政许可依据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已完成修改部规章3件、部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了部规范性文件11件。各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这项工作得到了监察部的肯定。
紧密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开展执法监察。驻部组局会同淮委对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做出部署并进行了督查,组织召开了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川、重庆、湖北、新疆、青岛等省(区、市)水利厅(局)都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据统计全国水利系统累计完成807项,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三个安全”目标的实现。江苏、湖南等省水利厅及淮委、海委、澧水公司等单位还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围绕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部有关司局和驻部监察局对9个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主管副部长先后四次主持召开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两次派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促进了清欠工作。水利系统各单位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累计开展水利资金专项执法监察774项。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福建、浙江、安徽、广东、深圳等省(区、市)水利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机关效能监察和建设工作。驻部组局会同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调研,形成了很有借鉴价值的调研成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继续抓好“三个环节”。驻部组局根据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协助部党组对2005年水利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突出了水利部党组和各司局的责任主体地位。各牵头司局都按照要求,分别制订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真正做到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结果。继续开展了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由两位部领导带队,对4个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考核。
水利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责任制,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普遍进行了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流域机构和中国水科院、小浪底建管局、澧水公司以及上海、湖北、宁夏、青海、陕西、贵州等省(区、市)水利部门,在层层进行责任分解的基础上签订了责任状(书)。重庆、厦门、江西、河北、内蒙等省(区、市)水利部门将责任制考核列入政绩目标考核,浙江水利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抓好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驻部组局积极协助部党组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作了专门部署安排。9月6日,驻部组局和部廉政办联合组织召开了水利系统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了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黄委、淮委认真抓好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深入开展了调研和检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的肯定和表扬。
总结2005年的工作,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反腐倡廉工作在水利系统发展还不平衡,少数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领域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套取国家水利资金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领导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水利部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水利实际,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战略方针,加大防治力度,坚决遏制腐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坚持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学习贯彻党章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党章工作。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执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和党组织的战斗力,增进领导班子团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水利中心工作的开展。
在学习贯彻党章工作中,加强学习是基础。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联系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起来,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起来,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原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各单位党组(党委)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
(二)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努力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党组治水思路,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水利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的各项水利工作。要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好各项水利工作,把保护生态环境纳入对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和中央水利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维护党章和党内其它法规、制度。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从维护党纪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水利中心工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以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三)抓好水利行风政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各级水利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逐步建立起行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人畜饮水解困等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库移民资金的管理工作。落实水库移民政策、解决水利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事关稳定大局。要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移民补偿的落实工作。水利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在巩固2005年清欠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选择清欠工作进展慢、拖欠数额大的地区和典型项目开展督查工作,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国务院清欠工作三年目标的实现。
大型灌区是水利直接为农民服务的窗口,其服务质量的高低,服务态度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水利行业的形象。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灌区行风评议活动,研究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以评议促建设,不断提高水管单位服务质量,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要积极推行行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实行农田灌溉用水水量、水价、水费公开,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办实。
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部机关各司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尽快颁布实施《水利部机关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水利部机关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第一批)》,并在年内完成《水利部政务申请公开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关系到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单位要引起足够重视。驻部监察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促进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
(四)认真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在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作用,以惩治促预防。要突出重点,把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大力查处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资金(项目)调配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处理在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水利资金、水利工程和水利干部的安全。注重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信访举报和申诉受理等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办一个,决不姑息。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案件,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利用案件资源,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出制度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防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学习。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处在知识创新的时代,处在终身学习的时代,更要抓紧学习,刻苦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以及党章、党纪条规、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和知识。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权力观、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紧密结合水利实际,突出水利特色,不断培育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紧紧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三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努力保证工程、资金和干部安全,逐步建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水利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充分利用《中国水利报》、水利网站等各种媒体,拓宽渠道,改进方法,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组织力量、下大力气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纠正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要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以及以各种名目举办的培训、办班、会议过多过滥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问题。
(六)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有关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水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研究已经取消和调整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措施,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替代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监管、检查、备案等手段,加强后续监督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选拔任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工作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酝酿沟通制度和考核预告制、公示制、试用期制等各项制度,同时要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从制度上规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各个环节,严把用人关,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重点针对当前财务管理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建财务管理”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央水利经营性资产效绩评价办法》,修订完善《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资金集中支付。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加强水利建设投资管理制度建设。规划计划部门是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部门。要重点对审计发现的水利投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抓好农村水利建设投资管理。制定出台《水工程建设规划意见书制度实施办法》、《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计划管理工作部内决策机制》,不断规范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提高水利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水利资金和水利工程能否发挥应有的效益。要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制定颁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系统,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行为,制定有关法规的配套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七)加强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运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认真分析总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找出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完善能够实现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措施,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今年要根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订颁布巡视检查工作规定,组织巡视检查组,对部直属单位及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开展巡视检查。
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督,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着力开展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开工到工程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继续对淮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执法监察,要进一步强化对河道采砂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要在对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项目以及皂市、栖霞院等工程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执法监察工作要与水利审计和稽察紧密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复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做好水利审计工作,重点抓好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资金审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等4个方面的工作。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涉农资金、建设工程款支付、土地赔偿费、移民资金等,有针对性地选择项目,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并进一步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
(八)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要继续按照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两手抓”和“一岗双责”。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能部门具体从事业务工作,对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比较清楚,发挥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因此,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水利系统的特点之一是面广、点多、线长,要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单位的落实,凡是有直属机构的单位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向基层延伸。要组织开展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调研,掌握基本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目标和步骤,督促和指导基层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目标,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和部门依照党章开展工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等三项主要任务。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紧密结合水利中心工作,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谦虚谨慎。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懂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水利工作任务繁重,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不断开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