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月27日讯 今天下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水利局白建华作题为“从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看91年水土保持法的不足”的演讲。
白建华主要以呼伦贝尔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为例做了演讲。她说,呼伦贝尔是内蒙古自治区边疆少数民族一个地级市,由林区、牧区、农区三部分组成。呼伦贝尔市整个水资源301亿立方米,地表水286亿立方米,属于水资源丰沛的地区。目前,呼伦贝尔水土保持工作已经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广大群众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意识显著增强。现在呼伦贝尔已经提出“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整体得到改善,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整体目标,并制定了呼伦贝尔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白建华也以一个实际的案例提出了《水土保持法》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于1991年颁布的《水土保持法》存在着某些条款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和严密性,许多违法行为在法律责任中找不到相应的惩治措施,以至水土保持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难题。所以,白建华认为现行《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