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协调 狠抓落实
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监督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2008年1月15日)
我结合财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财政工作重点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提高我国防洪安全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重视水库建设和维护,并把包括水库等在内的水利建设和维护支出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支持重点,共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资金308亿元。今后几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这项惠民德政工程作为财政工作重点,从财力上保障国家确定除险加固任务的完成。
二、切实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的预算管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用3年时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按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统筹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落实好的地方实行奖励,鼓励各地早投入、多投入,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方式,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按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2007年,中央财政从超收收入中安排32亿元,专项用于规划内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由地方按规定在规划范围内选定项目、包干使用。中央财政的引导鼓励政策,得到了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各地项目正在具体落实中。近日,财政部、水利部下发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希望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水利等部门,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三、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
今年,财政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不定期的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将涉及项目建设全过程,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也将实行全口径追踪问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一是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把好预算审核关,从源头上控制投资。二是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是要加强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对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回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主动协调,狠抓落实,共同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