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作力度 保证工程质量
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陆武成
(2008年1月15日)
甘肃省已建成水库285座,在农业灌溉、城乡供水、防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已有54座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水资源调控能力,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去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小海子水库溃口事故的教训,以水库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开展了专项整治,及时召开水利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措施,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实施好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行政首长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责任制,大型水库由省政府主管领导负总责,中型水库由市级政府主管领导负总责,小型水库由县级政府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级实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做深做细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省、市、县三级财政全力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开展除险加固勘测设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审查工作责任人制度,找准水库安全隐患,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我们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管理,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省级建设资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的50%,督促市、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审计、稽察的重点,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四是规范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项目法人切实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落实招标投标制,强化行政监督。规范工程监理行为,充分发挥好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五是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质量检测工作,从设计、施工、管理各个环节切实加强质量和安全控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六是强化工程验收责任。要严把工程验收关,筑牢工程安全最关键的一道防线。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实行逐级负责,明确责任,决不允许质量不达标、安全有隐患的工程通过验收。要及时对已完成除险加固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病险水库工程验收率达到100%。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回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