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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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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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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水利部在鄂尔多斯召开了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部署了“十一五”水资源管理工作。两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不断完善管理政策法规,强化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工作取得新进展。水量分配和总量控制管理深入推进。水利部颁布了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永定河、大凌河、东江水量分配方案相继批复实施;江西省编制完成了全省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黄河水量分配指标细化到流域内的地市和支流。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编制完成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积极推动水权转换,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水资源调度管理得到加强。水利部颁布实施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启动了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和太湖引江调度方案制订工作。加强黄河流域统一调度,黄河连续九年不断流。实施引黄济淀应急调水、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引江济太、珠江压咸补淡,保障了重点城市供水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明显加强。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水利部颁布了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各地普遍建立取水许可管理台账,推行计划用水管理,全国计划用水量已占总许可水量的70%左右。取水计量管理得到加强。
全面开征了水资源费。2006年,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布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征收水资源费,加大征收管理力度。
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经验。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达82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近200个。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正逐步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从部门主导向政府推动转变。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完成了流域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节水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水价改革稳步推进。
水资源保护工作不断推进。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五部委联合颁布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部编制完成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公布了2批118个全国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
水功能区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批复实施水功能区划。黄河干流、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珠江、太湖等流域和长江三峡库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编制完成。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七大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全面完成。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开始实施。启动了湖泊水资源保护工作。批复了10个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城市。武汉六湖连通、桂林两江四湖水系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地下水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进一步深化。启动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完成了全国地下水取水工程普查前期工作。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接近尾声。启动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工作。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继续推进。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方案。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公布了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显著回升,生态与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水资源论证工作扎实推进。论证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部颁布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出台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管理、资质管理等政策和标准。建立了水资源论证专家库、水资源论证网。
水资源论证管理得到加强,水资源论证制度不断创新。
水资源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有效应对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建立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成功应对了太湖、巢湖蓝藻暴发等引发的供水安全事件。保障了汶川地震灾区的应急供水。
城乡水务一体化持续推进。水务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水利部印发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全国组建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职责的县级以上行政区达1492个,占总数的61.2%。
城市水利工作取得新经验。水利部下发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了一系列技术标准。一些城市积极开展城市水系整治,统筹城市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多种功能,着力改善城市水生态,营造亲水的人居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水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行、产业发展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在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特许经营、推进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开展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共建成水源、取水、排水在线监测点400多个,水资源监控中心20多个。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通过技术审查。组织开展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水资源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水资源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水资源统计体系初步建立。
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加强了水资源论证、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水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各地加强了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近半数的省区成立了水资源管理中心,各级水文系统专门成立了水资源业务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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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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