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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普查办公室作交流发言

2011-09-16

  

攻坚克难 对象清查结硕果

认真谋划 数据获取上台阶

  四川省水利普查办公室

  四川水利普查工作在国普办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各级普查机构齐心协力,弘扬“震不垮、压不倒、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抗震救灾精神。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对象清查工作。现将四川省水利普查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象清查工作进展

  四川省十分重视水利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基本落实,办公设施及环境条件完备,各项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积极部署,扎实推进

  3月18日清查启动视频会后,四川省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和深度,陆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象清查工作。出台了《关于切实抓好全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新增“水利普查”目标任务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水利普查工作特别是清查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使各级政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更加重视清查登记,为清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迎头赶上

  水利普查工作之初,由于四川省个别地方对水利普查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再加上地震灾后重建、藏区维稳等重要任务和地方换届等因素,致使部分市、州、县水利普查工作跟不上进度;部分地方领导及普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图应付;普查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四川省水利普查办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措施保证水利普查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是全面督导检查。全省成立了五个督导组,采取抓两头(较好和较差)带中间的办法,对21个市(州)分组分片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州)也成立了相应的水利普查督导组,对所辖县(市、区)的水利普查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

  二是稳定普查队伍,充实、完善普查机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

  前段时间,正值四川省地方政府换届之时,部分县级普查机构领导变动频繁,给水利普查工作带来了不小影响,为此,四川省明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稳定普查队伍,普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可采取“岗位变职责不变”的办法,保证了水利普查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川省甘孜、阿坝州等市州在开展水利普查工作的同时还面临灾后重建、藏区维稳、技术人员缺乏等多重困难,普查工作一度落后。视频会后,阿坝州水务局任命到州水务局挂职的省农水局副总工隆文非同志担任州普办主任。隆文非同志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带领州普办技术人员,逐县检查督促普查工作,如期完成了对象清查,且质量较好,为 四川省民族地区的水利普查工作树立了典范。资阳、成都等市也及时调整充实普查队伍,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开展技术援助。针对四川省民族地方地广人稀,技术力量薄弱等困难和问题,省普办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克服高原缺氧、交通不便等诸多困难,到甘孜州等州县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了甘孜州等地按时完成了对象清查工作。

  (三)增强责任意识,纳入考核目标

  为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四川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新增“水利普查”目标任务的通知》(川水发〔2011〕14号),将水利普查纳入年度政务目标,分值10分,对各市州水务局实施目标考核,切实推进了水利普查工作。

  (四)强化质量意识,确保成果质量

  四川省清查成果按国普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和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在各级普查机构自查审核的同时,省普办组织技术骨干组成11抽查组,对市、州、县的初步清查成果进行抽样审验,既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又加快了清查工作进度,保证了清查成果质量。

  二、对象清查成果

  通过复核,四川省的普查清查对象共计898.9万个,其中: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清查对象5.34万处(个、段、座)、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4.84万个、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清查对象 4.89万个、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清查对象1.08万个、灌区专项清查对象5.82万个、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清查对象876.94万个。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普查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由于是第一次水利普查,很多工作都在摸索中,特别是清查对象和清查数据工作量大面宽,技术难度大,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普查员对清查指标的概念理解有一定的难度,对清查工作感到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在普查阶段,我们要花大力气去培训一批能够担当起普查工作的技术骨干,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民族地区普查工作任务艰巨

  四川省有三个民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不少地方还存在语言沟通障碍(不懂汉语),再加上灾后重建,地区维稳等因素,水利普查工作任重道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查漏补缺,完善清查成果

  尽管四川省已经完成对象清查成果的复核上报工作,进入普查数据获取阶段,但从前一阶段的审核情况看,仍存在清查对象缺漏等情况,省普办已发文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对清查成果、基础数据进一步审核、完善,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成果质量真实、可靠。

  (二)提前谋划,分批分期获取数据

  按国普办《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技术路线、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要求,四川省下发了《关于做好水利普查近期工作的通知》,提前谋划、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同时,将《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普查下半年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下发到各市(州)普查机构,要求各级普查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级的工作方案,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三)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水利普查质量督查计划》,及时跟踪、检查、和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各阶段、各环节的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对象的不重不漏,严格数据审核验收,构建严密的、全覆盖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对水利普查工作质量全方位有效控制。

  (四)认真筹备,做好第二阶段培训

  为了保证基层普查工作尽早、有序开展,四川省水利普查办认真总结前阶段培训经验,于今年8月初制定了第二阶段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阶段普查培训。目前,已完成了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和灌区专项培训工作,正在筹备其他专项的第二阶段培训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四川省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国普办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与各兄弟省(市、区)相比也存在很多不足,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并细化下阶段工作,使四川省水利普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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