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右二)讲话

江苏副省长何权汇报
本站5月13日南京讯(记者 巩劲标 王凯) 5月13日,全国人大环资委《水污染防治法》检查组在南京听取了江苏省人大、省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汇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会叶如棠听取汇报并讲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坚出席会议,江苏省政府副省长何权汇报有关情况。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全体成员、江苏省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记者在会上获悉,江苏境内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水资源非常丰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污染问题逐渐突出。近些年来,该省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自1989年以来,江苏省连续签订了4轮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形成覆盖全省的市、县、乡三级责任体系。有关市、县每年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找出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治污工作取得实效。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抓住重点环节,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落实重点污染物减排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十五”以来,该省关停了生产规模在2万吨以下的14家造纸企业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关闭了100多家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印染、化工企业。全省建成、在建和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12座,日处理能力560万吨。同时,全省污水处理费用价格也得到提高,目前苏南地区各省辖市污水处理费为每吨1.05至1.15元,境内淮河流域各省辖市和大部分县也调整到每吨0.8元。另外,该省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以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