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重庆等地出现比较严重的旱情,一些山丘地区依靠大量的小水池、小水窖和塘坝等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及时为农作物浇上了“救命水”、“保丰水”,也为做好灾后重建及恢复工作创造了条件,广大农民对各级水利部门帮助建设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赞不绝口。实践表明,建设小型、微型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符合山区生产特点,是解决山区生产生活用水的有效途径,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大有可为。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而又多山的国家,山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影响山区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就是缺水。干旱山区的农民为了生存和发展,很早以前就在房前屋后零星地修窖建池集雨,雨水集蓄利用可说是一个古老的实用技术。近些年来,财政部、水利部从中央水利基金中划拨专用款项,在西南、西北干旱地区开展雨水集蓄利用富民工程的试点工作,中央财政还设立了雨水集蓄利用专项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建设以雨水集蓄利用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给予补助。各级财政也加大了扶持力度,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实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多项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投工投劳的积极性,保证了雨水集蓄工程“建上一个,用上一个”。
大量兴建的小水池、小水窖和塘坝,不仅对当前干旱地区的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而且对解决干旱地区长期以来困扰广大农民的饮水困难有很大帮助,使许多缺水地区具备条件种植高效经济作物,农民生活、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从实际情况看,干旱山区兴修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地方与靠天吃饭的地方相比,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反差很大,农民渴望雨水集蓄工程的建设能够早日覆盖到每一片干旱的土地。
国家对大力推广雨水集蓄利用一直非常重视。早在2000年,在14个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主要省份编制规划的基础上,水利部和财政部制定了《全国雨水集蓄利用发展规划》。最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5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这表明,中央财政正在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一些地方在近几年的试点中也积累了比较好的经验,例如,结合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对小水池(窖)等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实行“自建、自管、自用”,由乡镇或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工程产权证,农民像爱惜自家物件一样精心呵护工程,千方百计用好“一池水”;对受益户较多的塘坝实行承包、租赁或者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等。湖北宜都还探索了“受益户共有产权”形式,不仅落实了管护责任,而且有效地发挥了水的效用,维护了受益户的权益。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相关地区认真总结,并因地制宜地在条件适宜的山丘地区推广实施。在当前的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中和今后一个时期,更要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加以部署,通过科学规划、资金引导、建管并重等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快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造福于民。
来源:经济日报 200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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