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13日讯(记者陈锐)乐山历史悠久,自古便有“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曰嘉州”的美誉。2007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考察的第二站就在这里。
5月12日上午,2007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认真听取了乐山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乐山市节能减排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出席汇报会并讲话。汇报结束后,记者团一行在乐山进行了一系列实地考察。

汇报会现场

叶如棠副主任委员讲话
乐山市位于四川省西南部,人口350万,是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所在地。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乐山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作为工作重点,制定目标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乐山市在收获治理成就的同时,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
记者在乐山了解到,目前,乐山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尚有7处生活污水排污口未被取缔,这7处排污口2处位于乐山市区,其余5处位于乐山下辖县市。记者在考察中看到,位于乐山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上游的一级保护区内,污水正从一个排污口流向大渡河。据悉,这个排污口每天排放大约2400吨生活污水。然而,在1997年颁布的《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中明确规定:地表水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的建设项目。国家环保总局也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展开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限期在2006年年底前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在建项目一律全部停建,已建成的要拆除或搬迁,有条件的保护区要实现封闭管理。此外,乐山市副市长黄若建表示,乐山市市区的截污管网将于2007年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市区所有生活污水将通过截污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