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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南方山区县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需要“四强化”

2010-08-12

  南方山区县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频发,而山洪地质灾害突发性极强,易发区又大多交通闭塞、信息不灵、人居分散,很难有效防范,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也由于汛期雨水偏多,台风数量较多,近年来的洪灾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险病水库、四无电站、地质隐患点多等客观不利因素,加上当前突发性灾害气候频繁,近些年南方山区县的防汛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频发。经过近年来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实践,笔者认为,防御工作可以着重从四个方面强化。
  一是强化预报预警。及时准确地对灾害性天气信息进行预报预警,是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第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一些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气象、水文等部门的预报预警能力,在防御山洪地质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山洪地质灾害往往在瞬间暴发,且多在夜间发生,发送到各级防汛责任人的预警信息难以及时传达到所有受威胁的人,难以避免群死群伤的发生。如何又快又准地对灾害性天气进行预警预报,是防御山洪地质灾害至关重要的条件之一。另外,如何让受威胁的群众都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预警信息、及时避险也是极为重要的。汝城政府为100个山洪地质灾害易发重点村武装了一套预警设备,每村一套高音喇叭、若干面铜锣、若干个高频口哨。这套土洋结合应急系统的建立,保证了灾害性天气信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高音喇叭喊话、敲锣、吹口哨等传递给所有受威胁的群众,有效解决了灾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到户到人的问题,对减少人员伤亡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是强化主动避险。目前,限于现有条件和科技水平,对付山洪地质灾害,只能是立足于防,实行躲灾避灾,也就是在灾害来临前及时将受威胁区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这是一项十分艰苦复杂的组织工作。除了客观上人员居住分散、转移时间紧迫外,还有思想上的阻力,如部分老年人心存侥幸或者担心离家后丢失财物,压根儿就不愿意转移。解决这一难题,可以采取三条措施:第一,建立健全以人员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机制。所有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都以村为单位制定人员转移预案,预案明确预警信号的传递办法、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和地点等内容。组织群众学习培训,帮助群众总结经验教训,认识山洪地质灾害的危害,掌握躲灾避灾知识,并按预案要求,普遍进行实战演习。第二,实行人员转移包干负责制。凡有转移任务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明确每个党员骨干负责帮助若干户转移,成立应急小分队,负责帮助老弱病残人员的转移。这样,就把安全转移的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头上。第三,实施转移时,坚持按“两个宁可”的要求办,即宁可把保险系数打得高一点,把转移面扩得大一点,也绝不留一个死角;宁可在少数群众一时思想不通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强制性办法,也不让一个应该转移的人拉下。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其中首要的又是各级领导和干部的强烈责任感。需要抓好四个层面责任制的强化和落实。第一是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的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骨干包户,形成严密的领导责任体系;第二是部门责任制,所有与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有关的部门都要建立起责任制;第三是水库保安责任制,对所有水库按照“四通、五落实”(即泄洪畅通、道路畅通、通信畅通、供电畅通,责任落实、预案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防守落实)的要求,全面建立和强化责任制,关键时刻上领导,上技术人员,上抢险队伍,24小时严防死守;第四是对所有电站、矿山及在建涉水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安全度汛预案,建立严格的防灾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保安措施。
  四是强化治本措施。从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治理山洪地质灾害,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尤其要规范人类自身活动,着力解决人与水争出路的问题,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0年8月12日

作者:朱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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