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通讯员 王剑)8月20日21时,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规定,陕西省防总启动了全省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8月17日以来,陕西省100个县区出现降雨,累计降水量陕北20~100毫米,关中25~116毫米,陕南15~104毫米。降雨引起8条干支流河道11站出现小流量洪水,大中型水库蓄水普遍增加。据陕西省气象部门预报,8月20日20时至22日8时,延安南部、宝鸡、咸阳、铜川、西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西北部将再次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其中汉中南部、安康南部、宝鸡北部、咸阳西北部、铜川、渭南西部有100毫米以上降雨。
针对严峻的雨水情和防汛形势,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代省长赵正永、副省长姚引良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加强会商,提前预警,联动联防,全力做好防抗措施落实,务必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陕西省防总要求,全省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级防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做出新的防汛抗洪工作行动部署,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防汛抗洪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和河道、水库、淤地坝管理单位负责人必须迅速进入防汛一线工作岗位,加强应急值守力量调配,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水库、淤地坝、堤防等重点区域巡查排险,提前做好沿河滩区生产人员清滩撤离和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群众防洪避险转移。各级水利、水文、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水情和汛情变化,加强预测分析和会商研判,做到提前预警,滚动预报,准确发布预报信息。各级防汛机构要做好防汛物料和抢险器材调运准备,及时了解掌握汛、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动态,遇有突发险情、灾情,要在立即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处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