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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矫勇:提高认识 强化措施 全面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2010-08-13

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水利部副部长 矫勇


  水利部于2010年5月31日颁布实施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水利部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针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它填补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空白,是小型水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对规范和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产生深远的影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充分认识颁布《办法》的重要意义

  水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国现有水库8.6万多座,是世界水库大国,其中小型水库约占水库总数的95%,这些水库在不同历史时期,为农业灌溉、乡村防洪、人畜饮水、水产养殖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水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且这些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建设条件和历史复杂,许多水库病险严重,水库安全特别是小型水库安全问题一直是重大隐患。据统计1954~2006年间全国各类水库垮坝失事3496座,其中小型水库3370座,占垮坝失事总数的96.4%。1993年青海省沟后水库垮坝,造成下游300多人死亡,教训深刻。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多年来通过除险加固、法规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大坝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了水库运行安全、度汛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水库综合效益发挥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如此,目前小型水库仍然是水利安全的薄弱环节,安全管理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工程病险严重,安全隐患多。小型水库普遍存在建设先天不足、后期管理不善等问题,工程病险情况尚未得到全面治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二是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小型水库多为乡镇分散管理,工程管理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管护人员不落实,安全制度和应急管理措施不完善,防灾能力差。三是安全监管不力。少数地方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重视不够,一些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安全职责不明,监管力量不足,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管不到位。由于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工程运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小型水库在汛期,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出现集中暴雨的情况下,易出现重大险情,甚至发生溃坝事故。今年入汛以来,一些地区先后有几座小型病险水库因暴雨出现超标准洪水溃坝失事,还有多座小型水库相继出险,危及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因此,在当前社会日益关注安全问题、气候变化及极端天气日益复杂的形势下,制定出台《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是水利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安全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以预防为主,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办法》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和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面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核心和重点

  《办法》从管理责任、工程设施、管理措施、应急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和强化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着重解决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其核心是落实责任,重点是完善措施和强化管理。
  第一,必须认真落实小型水库安全政府领导责任制和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责任制。要把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落实到各个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到每一名管护人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个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通过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细化和落实安全职责,将涉及安全生产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尤其要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和租赁、承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必须抓紧完善小型水库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要针对小型水库存在的工程设施不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健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挡水、泄洪、放水建筑物和交通条件、管理用房、通讯设施,落实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养护经费,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小型水库日常特别是汛期的安全观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工程险情,制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转移避险和救援演练,加强应急管理,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第三,必须加强小型水库的科学调度和控制运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小型水库调度方案,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兴利和保坝安全的需要,科学调度水库,努力做到灾害损失最小化、防洪兴利综合效益最大化。汛期小型水库调度必须严格按照兴利服从防洪的原则,以水库安全为前提,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监督,绝对不允许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运行的情况发生,确保小型水库不垮坝,保证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四,必须不断加大小型水库安全监管力度。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小型水库的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小型水库的坝型结构、泄洪能力和潜在隐患,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资料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消除安全隐患,推动符合降等或报废条件的小型水库实施降等报废。要加大水库管理和看护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水库安全责任事故和涉险事故,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颁布,是新形势下水利部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水库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办法》。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库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以贯彻执行《办法》为契机,把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作为水利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管,确保小型水库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垮坝,超标准洪水及时转移群众避险和救援,确保水库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要抓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水利部有关司局要组织针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办法》实施宣贯培训。各地方也要逐级分批组织对水库主管部门以及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管护人员进行《办法》的宣贯。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熟悉赋予的各项职责,掌握内容与要求,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细则和措施,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做到真抓严管,常抓不懈,确保《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我部将组织开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适时进行总结交流,推动《办法》的深入贯彻落实。
  四要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力度。今年底要全面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切实抓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及时发挥效益。各地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状况和潜在隐患,积极开展全国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实施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其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五要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目前正值主汛期,一些流域和区域多次出现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首位,把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作为重点,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制订度汛方案和发生险情时的应急预案,加强汛情水情预警预报,加强巡测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工程险情,落实“防、抢、撤”措施,严禁违规建设和违章作业,确保水库度汛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0年8月13日

作者: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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