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分县河湖名录编制和河段长度量算工作》(国水普办【2011】96号)文件精神,宁夏水利普查办公室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12月中旬,为保证水利普查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根据国普办要求,宁夏普查办派专人到国普办取回宁夏境内河流数字水系矢量数据和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湖名录。12月下旬,水文局河湖组积极组织人员,按照保密协议要求,在涉密环境下组织完成了分县河湖名录编制和全部河流量算工作。
截至12月31日,全区水利普查办已将相关数据逐级下发至县级水利普查机构,为水利普查奠定了基础。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