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和验收工作,确保水利普查档案质量, 10月16日,浙江省水利普查办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工作会议。省水利普查办专职副主任、省水利厅副总工唐巨山参加会议并讲话,国普办综合协调处、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和省水利厅办公室专家到会指导,全省各市、县(市、区)水利普查办专职副主任和档案工作人员,省水利普查工作各承担单位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国普办专家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省档案局专家就水利普查档案案卷构成原则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三位专家还针对各地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疑。随后,台州市、武义县、德清县和新昌县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唐巨山在发言中对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和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整理和验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二是要准确把握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和验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档案规范规程,确保档案质量;三是要切实做好档案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协调,确保人力物力投入和档案材料安全保密,保障档案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唐巨山强调,全省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和验收工作,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使档案管理达到"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安全保密"的目标,确保全省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