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要求,结合《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精神,吉林省水利厅会同省水普办以及省政府驻厅纪检监察室,自10月23日开始,陆续对全省部分市(州)县的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执法监察抽查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部、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国普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监察审计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执法监察的项目涉及范围为承担吉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任务的部分市(州)、县(市)水普办;重点检查水利普查的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有:普查预算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水利普查任务进展情况、水利普查经费使用情况、水利普查资产管理情况。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