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阿勒泰地区水普办召开水利普查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以财务、保密、档案工作为主要内容,由水普办常务副主任李太山主持,县(市)普查办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骨干、财务人员共计30人参加。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县(市)自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财务管理、档案整理、保密工作方面的详细汇报。从汇报的情况看,目前全区各县(市)财务工作规范开展,档案整理工作有序进行,保密工作扎实稳步开展。为了规范县(市)普查经费的支出行为,保证普查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确保水利普查后期工作有序开展,会上进一步学习了财政部水利部下发的关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财农〔2011〕9号)。针对国普办在吉木乃县财务工作检查中存在的异议,县(市)财务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通过讨论,对合理规范使用普查经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达到了预期目的。
水普办常务副主任李太山对水利普查下阶段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市)继续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下阶段各项工作,确保水普后期“工作人员不减、资金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二是档案整理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收集资料要完整全面,资料分类装订要符合规范,确保顺利通过档案验收。三是加强保密工作,对涉密机器、涉密资料,一定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