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组
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水价改革……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的这些重要内容,无不与水利部财务司工作紧密相关。一年来,财务司在落实中央1号文件分工内容上做了哪些工作?2011年水利财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2012年水利财务工作有哪些重点?2012年年初,本报记者采访了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张红兵。

张红兵说,在部党组的正确指导下,财务司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作为全司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举全司之力推进中央1号文件关键配套政策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部、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政策。针对土地出让收益与耕地资源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财政部制定了中央统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年限顺利延长,拓宽了渠道,增加了规模。2011年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将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年限延长到2020年年底。第三,金融支持水利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水利部等七部门联合拟定的《关于全面加强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意见》即将印发。2011年,水利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新增水利项目贷款720亿元。第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联合开展了全国农业水价调研的基础上,水利部正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研究起草上报国务院的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财政补助机制的政策建议。第五,农村水电增值税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完善取得重大进展。向财政部报送了《关于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的意见》。第六,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启动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定额编制工作,下一步将选择几个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省开展试点工作。第七,积极推动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政策落实。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相关办法,近日已将落实的10亿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地方。
谈到2011年水利财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张红兵说,财务司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的理念,通过用足预算定额标准等财政保障政策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推动财政资金规模稳步增长,解决基层单位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强化水利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水利财政资金、资产安全。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基建财务管理工作。2011年,水利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规模达到60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20%;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从小农水资金中专项安排1亿元,在10个省(自治区)25个重点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示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取得阶段成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拟定了《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了水资源费标准制定政策。
关于2012年水利财务工作的重点,张红兵说,2012年财务司将以中央1号文件配套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财务工作,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敦促各地认真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推动降低农村水电增值税率、扩大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费范围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出台;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定额编制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资金和资产安全。加强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保障水利资金资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执行进度和资金绩效两手抓,大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三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努力提高水利部门预算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四是深入推进水价改革。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范围;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费标准制定政策,指导地方推进水价改革,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工程水价政策制定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财会人员培训和财务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