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竭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我市认真践行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部工作重点,结合重庆实际,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市水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五年共完成各类水利水电投资380亿元,超规划投资80亿元,是“十五”期的2.5倍,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规划目标任务。
一、精心规划设计,奠定建管基础
最大的效益来自于规划,最大的节约来自于设计。经市编委批准,我局分别于2006年、2008年新设立了总工程师办公室和水利规划院,共下达编制近30人;市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为解决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由我局从市内外聘用、选调专业人员,市政府安排编制和经费。每年初,我局将前期工作任务分解到区县、到机关处室、到月,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倒计时考核和通报;把前期工作进度、质量作为各类项目列入规划、安排市级以上资金的先决条件,并对做得好的区县给予奖励;近五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5亿元以上。由于人力、物力的保障,规划、设计质量、速度显著提高,为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推行“竞标”机制,保障水利投入
我市建立并推行了“谁积极、支持谁”的政府资金“竞标”投入机制,将党委、政府对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年度任务完成、“四制”和“三公示”制度执行,以及前期工作情况、建后管理机制建立等纳入“竞标”要件,奖优罚劣。同时,将区县财政年度水利投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并列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区县党委、政府和两个“一把手”及“十一五”区县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了区县的兴水治水热情,保证了地方的水利投入。
三、坚持先建后补,加快建设进度
我市对已列入国家规划,次年有国家、市级投资来源、前期工作成熟、自筹资金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骨干水源、防洪工程、饮水安全、小农水、水土保持等项目,提前在上年末,由我局会同发改、财政等市级部门,印发次年水利建设指导性计划,鼓励区县不等不靠,按照相关建设管理程序提前开工建设,待中央和市级资金到位后,切实兑现承诺,达到了鼓励先进、加快建设的目的。
四、加强建设监管,确保“三个安全”
在坚持“四制”的基础上,我市对重点水利工程和建设工期超过2年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项目,实行市级派驻财务总监和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跟踪审计制度,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和整改。其余的人饮安全、病险库整治、小农水、水保等项目,依托市和区县主流媒体,严格执行了以“建设内容、投资构成、责任人、工期、质量、举报电话”等为主要内容的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规违纪查处情况 “三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每月分工程类别,向区县政府和水利局书面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此外,主动协调市审计局,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人饮安全等项目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有效保证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十一五”期,是重庆水利在建项目最多、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改革成效最佳、民生效益最好的五年。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重庆的水利工作与各兄弟省市相比,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十二五”期,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陈雷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发〔2009〕3号文件和部市《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出台新政策,抢抓新机遇,努力开创我市水利建设新局面。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