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惩防并举
深入推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合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贯彻中央精神,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每年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部署落实中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二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每年结合水利工作任务,制定方案,下发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三是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坚持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认真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四是地方水利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了水利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建管、规计等部门开展水利专项检查,部直属和地方各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了制度,推动了工作落实。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加强水利资金和项目监管。二是加强对民生水利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参与30多个检查组对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等96个民生水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水利重点工程执法监察。以治淮为重点,连续6年开展治淮执法监察。四是推进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会同建管部门积极协调监察部建立并实施两部联合的水利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积极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突出主题,先后开展了“四个安全”、“整改落实年”、“资金安全年”等教育活动。开展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廉政警示教育,签订廉政责任书,营造廉政氛围,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和行业正气。二是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通过会议、培训班对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学习、部署,将《廉政准则》纳入干部培训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三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开展巡视工作。从2006年开始,先后对8个直属单位组织了巡视。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出台了水利部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推动问责工作落实。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坚持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十一五”期间对部直属单位全部进行了抽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会同有关司局对水利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和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诚信体系建设得到中纪委肯定。三是完成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启动准备工作,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五、加强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办,推动水利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做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对今年财务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专项巡查督导。三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工作部署。每年根据中央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抓好落实。四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办法,开展了灌区、行政执法、基层水管单位等窗口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五是做好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对涉及插手招投标、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发挥了治本作用。
2011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结合水利实际和中央反腐倡廉要求抓好落实。按照中纪委“把握全局、围绕中心、尽职尽责、发挥作用”的要求,推动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水利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联合监察部开展对水利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形成联合检查的长效机制。
三是扎实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以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和干部管理为重点,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中央最近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订水利部贯彻落实办法;加强教育,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行为,发挥治本作用。
四是协助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推进水利党务公开,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五是落实中央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部署开展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公务用车的检查清理。
六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新办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为推进“十二五”水利发展新跨越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