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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四个转变”服务民生水利——访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戈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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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
“十一五”时期,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步伐,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拓宽水利服务领域,提升水利保障功能,水利工作呈现出保障有力、抗灾有效,发展加快、管理加强的良好态势。记者就此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水利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请您谈谈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戈锋:一是水利投资力度加大,拉动了经济增长。截至2010年10月底,下达水利投资计划147.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74.7亿元、地方投资72.5亿元。预计“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水利投资达155亿元。水利工程建设对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形成了有力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民生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黄河等大江大河及其重要支流堤防建设总长度达到6115公里,达标堤防累计长度1947公里;海勃湾水利枢纽、三座店水库、红花尔基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已建成水库493座,总库容达到77.14亿立方米,建成水闸112座;解决了农村牧区48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对全区151座病险水库(闸)实施了除险加固,建成万亩以上灌区157处,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45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3500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860万亩,累积达1.54亿亩,保障了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是坚持科学防控,防汛抗旱减灾成效显著。面对2008、2009和2010年历史上罕见的黄河冰凌灾害,自治区防指和水利厅创新防凌举措,坚持科技防凌,保障了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自治区汛期降雨相对偏少,局部地区发生了山洪灾害。2009年,全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持续干旱灾害。但由于准备充分,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为自治区农牧业增产增收提供了水利保障。 四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大力调整用水结构。积极推进盟市间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和水量分配工作,分配了内蒙古黄河初始水权,黑河水量调度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东居延海实现连续5年不干涸;制定了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节水目标。200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220立方米,比2005年分别下降49%和51%。完成了自治区水功能区划修订工作,开展了全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开展黄河水权转换,大力调整用水结构,鄂尔多斯市在完成一期水权转换1.3亿立方米水量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黄河水权转换二期工程,为新增工业项目再增加1亿立方米水量指标。积极推动黄河水权跨地区转换,通过政府调整流域用水指标、节水、水权转换、用水补偿等综合措施,大力调整用水结构,促进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优化配置,工业用水比例提高近5%,农业用水比例降低近6%。 五是大力推进水利前期工作,水利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十二五”规划》《内蒙古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和《内蒙古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批复了《内蒙古黄河流域十大孔兑治理规划》《黄河内蒙古河段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饮水条例》《自治区非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水利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各个领域的能力和水平都得到显著提升,为推进水利建设和强化水资源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是推进各项水利改革,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区305个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基本落实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两定”和“两费”。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对全区8120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累计达到5.9万处。水利项目建设实现社会融资近50亿元。
记者:请您谈谈“十一五”时期内蒙古水利工作经验与亮点主要有哪些。 戈锋:2005年3月,水利厅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及时调整水利发展的定位与思路,明确提出水利已从单一为农牧业服务转变到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来,必须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背景下审视和谋划水利发展,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确定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的现代水利发展思路,并按照水利部党组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一是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水利厅党组提出水利工作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在发展定位上,实现服务领域从单一为农牧业服务向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提升水利保障功能,大力推进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发展方式上,实现水利建设从单纯追求规模、数量向内涵发展、提质增效转变。在发展重点上,实现水资源管理从大规模开发利用向适度开发、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转变。在发展保障上,实现水利投资从主要依靠国家投入向多渠道、多元化筹资转变。大力推进水利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水利发展机制。 二是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目标,不断创新黄河防凌和民生水利建设新举措。黄河内蒙古段防凌形势严峻,防凌工程体系不完善,标准偏低;水文测站数量不足,凌情监测预报难度大;封河期间险情频发,抢险难度大。自治区防指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防凌工作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了“提前分凌、主动破冰、严防死守、应急滞洪”的工作方针,统筹协调“拦、调、分、疏、滞、泄、察、守”等各项防凌措施,加强凌情监测预报,统筹调度调蓄工作,及时实施“上控、中分、下泄”措施,采取立体式的空中侦察和破冰手段,科学应对了2008、2009和2010年历史上罕见的冰凌灾害。为推进各项民生水利建设,水利厅划定“三条红线”严格评估考核。凡是中央投资水利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差、出现各类水利专项资金挪用现象和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未完成的、“两费”落实不到位的盟市、旗县,自治区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建水利项目,直到全面整改落实为止。为规范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农村牧区饮水条例》,明确其公益性基础设施地位,为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启动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编制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按照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跨地区黄河水权转换工作;按照自治区东部盟市发展“水煤组合”战略,通过政府调整流域用水指标、节水、水权转换、用水补偿等综合措施,解决兴安盟等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工业发展用水需求。针对自治区农业用水比例高、用水效率偏低、节水灌溉发展滞后,灌溉用水方式粗放的实际,水利厅提出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规划纲要》,规划到2020年,全区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6000万亩左右,用水总量控制在150亿立方米左右,重点完成1000万亩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1000万亩井灌区节水改造任务、1000万亩旱改水灌区建设任务、1000万亩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配套建设任务,在保障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为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更多的水资源。 四是大力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非政府投资水利项目运行管理。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的有效途径,在水利厅的积极争取下,2009年6月自治区政府决定,授权水利厅为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通过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增资注册42.54亿元,安排农业银行政府信贷额度20亿元,构建了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擎,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为载体的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为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格局奠定了基础。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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