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10月9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水利部副部长周英指出,《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其制定和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对于推动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流域生态安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建立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规范了水资源配置保护,强化了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了水域岸线保护,完善了保障机制和监督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将有力地加快流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二是对于建立健全太湖流域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流域管理和保护,推进综合治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全面总结了太湖流域管理和保护的实践经验,确立了太湖流域管理的基本原则,完善了各项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使太湖流域管理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
三是对于探索流域立法模式,推进流域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统筹兼顾流域管理的各方面需要,坚持流域管理综合立法,构建覆盖全面、相互协调的流域管理制度体系,是流域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为流域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