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讯(记者 祝丽敏 齐婕)河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通过5年努力,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控制指标、实时监控、考核评估“三个体系”,基本形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在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方面,《意见》要求,一要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二要强化水资源论证,三要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四要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五要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六要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七要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八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在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方面,《意见》要求,一要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行机制,采用激励措施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鼓励水资源使用权合理有效流转;二要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三要切实做好节水减排;四要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对不按规定申报用水计划的不予供水,不安装计量设施、不开展水平衡测试、不使用节水设施和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核减用水指标;五要加强节水设施监督管理。
在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方面,《意见》要求:一要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二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三要加强饮用水管理与保护,四要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深入涉水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水价改革,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