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西部地区产业用水量变化态势及管理经验,可以得知西部地区用水需求不仅必须控制,而且是可以有效控制的。这就需要以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水资源合理开发与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适宜的综合管理措施,改善西部地区生产和生活用水条件,使西部地区用水总量及产业用水量趋于降低或平稳态势,需水量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趋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西部水利建设要实现从以需定供转变为以供定需,实行需水管理。开发水资源既要考虑防洪除涝,又要考虑生态环境的用水及带来的影响。要改变以往水资源开发利用只考虑工农业及城乡用水,不考虑生态环境用水的做法。从重点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治理转变为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要特别强调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保护。从对水量、水质、水能的分隔管理,以及对水的供、用、排、回用的多家管理,转变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配置、调度和管理。
●强化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农业用水效率。采取工程和非工程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社会,制定并完善各个行业的用水标准。要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把节水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缺水矛盾。
●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实际用水量。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用水要适度,严格控制对水资源的过度需求,加强用水管制。要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压缩高耗水农作物面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畜牧业,并与当前国家推行的退耕还林还草结合起来。在控制并逐步压缩农业用水的目标下,将目前以农为主的结构尽快调整为农林牧结合的合理结构,建设高效节水的现代农业体系;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率的需要,规划一、二、三产业的比例,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二、三产业的比重。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和乡村。
●开展水权界定和交易,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建立水权交易的公示和审批制度。在征求公众意见后,水权交易审批的目的在于让有关机构衡量各种利益关系,并以此作为依据最终决定是否批准水权交易。将大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小型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完善水价机制和水价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价格、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改善西部水利投资环境。
调整水费政策,以成本定水价,按照引水量计收水费,对浪费用水罚款或加价收费。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确保地表水、地下水及降水联调机制顺利实施。
●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有效保护生态用水。西部地区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使西部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符合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将生态环境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的重要对象。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保持水循环的可再生机制和水沙平衡、水盐平衡、生态平衡。重大经济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用水要服从流域或区域水资源规划中对生活及重要生态环境用水的安排。要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供水、用水、排水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在新建项目中要重视节水和高效用水问题,严禁建设高耗水、重污染的工业项目。
●推行全社会多元化投入,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加大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形成社会对水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拓展水利建设资金的多渠道来源,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西部水利建设。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增强公众节水的自觉性,建立水资源决策民主管理机制,用水户直接参与区域水资源利用,使公众真正成为水资源保护的主体。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