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回良玉副总理提出“从我国的基本水情出发,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后,河北省认真落实,积极谋划,提出围绕“三条红线”做好水资源合理配置、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水资源工作基础等6个方面的工作。
水利部确定河北为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份后,河北省高度重视,省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督办事项,要求限时完成,并多次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省水利厅成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等4家技术支撑单位。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在全国率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三条红线”的相关内容。省水利厅历时半年多时间,三次征求省委、省政府18个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单位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快实施河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报水利部待批。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实施方案初稿,对各设区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进一步严格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农业灌区、工业园区、生活社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下达了年度用水计划。进一步严格了水平衡测试制度,筛选了重点用水监控单位。围绕水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提出了“用足地表水、用好外调水、用活再生水、限采地下水、巧用苦咸水、慎用地热水、遏制高耗水、强力推节水、高效利用水、全力保护水”的目标和任务,为在全省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后一个时期,河北将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本着“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的原则,划准红线,确立制度,加强监测,严格考核,强化措施,使“三条红线”刚性化,管理制度精细化,考核问责严密化,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在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现状相比降低27%,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7;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
一是构建“三条红线”管理体系。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与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用水户水量平衡测试,严格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二是着力加强监控体系建设,建立水资源“四网一平台”网络化、信息化管理体系。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设立红、黄、蓝三条地下水埋深警戒线,对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取水户实现实时在线计量监控,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取水户采用IC卡计量监控;搭建河北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使之实现覆盖全省水资源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及处理决策,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的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指标落实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把水资源管理作为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的主要内容。把“三条红线”指标列入省委、省政府考核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
同时,成立领导组织,明确部门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和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