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之一
突出抓好大水网建设,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支撑
按照中央1号文件“建设一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的明确要求,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省在“十一五”建成一批应急水源工程、除险加固一批病险水库、全省地表水供需宏观达到平衡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了山西大水网建设。总体框架是:以纵贯山西南北的黄河北干流和汾河两条天然河道为主线(两纵),以覆盖全省六大盆地、11个中心城市、91个县(市、区)的十大骨干供水体系(十横)为骨架,通过河库连通工程建设,将黄河、汾河、沁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等省内六大河流及各河流上的大中型水库相连通,形成“两纵十横、六河连通、覆盖全省”的供水网络。
对山西大水网建设,陈雷部长明确批示“将山西作为试点,推动此事”。并于2011年先后三次到山西考察指导,其他部领导和司局长对此也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特别是2011年11月,水利部又专门召开《山西大水网规划》审查会,为工程建设把脉会诊。
目前,大水网建设已在全省上下形成共识,社会各界热切期盼,全省人民密切关注。2011年大水网东山供水、中部引黄、小浪底调水等骨干工程全部开工,从2012年开始将进入建设高峰期。到“十二五”末大水网基本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山西省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地区用水差异较大的问题,在空间和时间上保障全省各地区转型跨越发展用水需求。
■工程之二
大力发展农田灌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民收入翻番奠定基础
按照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农田灌溉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实现两个“基本”,即全省新增实灌面积587万亩,达到2300万亩,基本实现农业人口人均1亩水浇地;实灌面积基本占到全省总耕地面积的40%(现状为28%)。
2011年以来,在“十一五”全省农田灌溉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山西省继续加大力度,把大力发展农田灌溉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收入翻番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在盆地区和平川区及大水网覆盖区,依托大水网供水工程,新建和改建一批重点骨干灌溉工程,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和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地下水资源开发有潜力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启动实施“一村一井”工程;以开发利用小泉小水为重点,在东山地区规划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同时,省政府把灌区末级渠系建设补贴列为全省十项强农惠农政策之一予以推进,每公里补贴2万元,5年完成5万公里建设任务,力争使全省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通过以上措施,2011年全省实际灌溉面积突破1800万亩,较“十五”末净增600万亩。
■工程之三
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标准,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在实现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主体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自来水入户,力争使全省农村自来水入户率由“十一五”末的75%提高到95%,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2011年,山西省共建成2843处饮水安全工程,改善和提高了150.8万农村人口和15万农村学生的饮水安全状况,新建工程全部实现自来水入户,入户率提高6个百分点,达到81%。与此同时,省政府把农村饮水水价补贴列为全省十项强农惠农政策之一,对扬程200米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按照每立方米水1元进行补贴;在县级抗旱服务队基础上加挂饮水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牌子,负责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有效确保了饮水安全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工程之四
全面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有384座小型病险水库和34座病险水闸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力争通过5年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覆盖。同时,山西省还有89条中小河流、112个治理项目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汾河等11条重点河流列入全省“10+2”生态治理项目。这100条河流除个别平川县外,基本达到每县治理一条河流。山西省将通过实施“百县百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堤防加固、河道疏浚、建设人字闸、翻板闸调蓄河流来水,使全省百条河流重点河段防洪能力由现状的5年一遇提高到10~20年一遇,并利用河流水生态优势,对两岸实施美化绿化工程,实现“堤固河畅、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目标。此外,山西省还将扎实推进山洪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全省115个县(市、区)13.4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上,以县为单位,建设雨量、水位、水文报汛自动化、撤避场地和线路明确化、报汛和撤避组织规范化的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实现山洪治理及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全覆盖。
2011年,山西省列入全国专项规划的56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成;中央安排山西的16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已完成13条河流的治理任务;全省第一批8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工程之五
全力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着力解决事关建设秀美山川新山西的生态问题
2011年6月,水利部正式批复山西省为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省。其核心是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和岩溶水的“三水”保护与修复,所划定的区域基本覆盖了全省主要城镇、人口密集区、工矿集中区、经济发展区,实施期从2011年至2016年。山西省将通过5~10年的努力,实现“河水长清、地下水稳、甘泉涌流”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山西省还将扎实做好以淤地坝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在西山等地区新建水保淤地坝1500座,配套实施好坝滩联治、沟坝地治理和坡改梯工程,力争使西山地区人均增加0.3亩沟坝地和水平梯田。全省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0万亩,累计治理度达到60%,有效促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
2011年,山西全省地下水水位普遍回升0.4米以上;新建水保淤地坝200座,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万亩,完成坡改梯工程10.4万亩,累计治理度达到51%,年均输沙量由4.56亿吨减少到1.5亿吨。此外,山西省拟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革命老区用10年时间投资20亿元建设100条红色小流域,以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老区人民脱贫致富。
■工程之六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要求,山西省将在两年内完成全省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市、县两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在地表水供水覆盖区,实行关井压采行政首长负责制,鼓励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和有效涵养地下水,促进地下水水位止降回升;全面推广清徐县四大节水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力争在5年内,基本建成工业、农业和城市生活节水体系,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53立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