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湖南根据省情和水情,制定出台符合本省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结合湖南实际用水情况,完成了2011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省对市的分解,并正在开展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省对市的分解工作。湖南明确提出了2020年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336亿立方米内的目标。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完成了《湖南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对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按照取用水、水功能区水质、水资源调度节点三大类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及水资源管理业务系统进行了规划设计。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一是湖南省2011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5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的目标。同时,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纳入了水资源管理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二是实施节水示范工程项目。以岳阳、长沙、株洲、湘潭等4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重点,总结湖南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在工业企业节水改造、农业节水改造等方面建设了一批节水示范工程。
三是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把按照用水定额标准核定的用水量,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水平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一是湖南省2011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2020年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5%的目标。此外,《湖南省水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已经开始,将指导市县开展水功能区区划工作。
二是突出加强水资源保护,积极开展水环境质量督察,全面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积极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水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是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全面开展了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加强了江河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逐步推进城镇河段和工业污染集中河段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
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长沙市湘江水源地、湘潭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株树桥水库水源地、株洲市湘江水源地、岳阳市铁山水库水源地、常德市沅江水源地等6个国家级水源地的水源地达标建设;开展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第一批)核准公布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第二水源。启动城市水源地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