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投入规模将达到147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入668亿元,各级配套567亿元,社会资金投入236亿元,在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群众参与的原则。
年度(预期)水利投入总规模情况
截至2011年11月,国家已下达湖南各类水利项目中央投资超过69亿元。中央对湖南水利投入已超过上年全年水平,省级和市县水利投入较上年也有明显增幅。
本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水利建设情况
2010年全年水利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83.05亿元,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0.85%。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水利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均较上年增幅在三成左右。
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情况
一是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为800万元。省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00万元,已入库690万元。2011年已计划安排资金600万元。
二是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省防指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共570万元,其中预算应急防汛经费220万元,根据《湖南省防汛物资管理办法》预算物资储备管理费350万元。省级防汛补助费2011年第一批省级特大防汛补助费1000万元。省级抗旱补助费2011年已下达两批省级抗旱补助费2500万元。
三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11年度中央下达湖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共计5.38亿元。省级财政配套已分批次下达了1.87亿元,余下资金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予以下达。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情况
按照2011年9月1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11〕36号),根据测算,2010年湖南土地出让收益约74亿元(占土地收入的25%),按10%的比例可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4亿元。同时,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平衡相关市(州)、县(市、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出。
水利建设基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财政部财综2号文件精神,2011年8月30日,湖南省印发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明确了未来10年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来源、标准及管理使用等规定。湖南原水利建设基金筹集额每年维持在5亿—6亿元,新《办法》实施后,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年筹集额可达原规模的2至3倍。
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的范围是: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2011年全年共征收省级水资源费7200万元。
水利工程建设财政贴息及银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共利用信贷资金16.43亿元发展节水灌溉。发展节水灌溉申请信贷资金的银行主要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十二五”期间,湖南省计划利用信贷资金65.5亿元用于发展节水灌溉。2011年2月,水利厅与建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成为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出台以来签订的首份水利、金融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011年以来,水利厅还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等签订了水利建设项目全面合作协议。
水利投融资平台情况
湖南省首期注资2亿元成立了湖南省水利投资公司。目前,水利投资公司利用融资开发了洞潭水电站、高家坝水电站等项目,2011年2月又与加拿大555集团签约,融资开发天堂山风电项目。怀化市政府拿出2500亩土地给水利部门作为组建水利投资公司的资本金,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益阳市等地也在近期将成立水利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