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四川省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积极构建水资源配置调控体系。加快推进武都、亭子口、小井沟等30处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2011年计划开工的2座大型水利工程和8座中型水利工程(向家坝灌区首部引水隧洞工程、西充县九龙潭、万源市寨子河、北川县开茂、广安区七一、天星桥、东风水库、武引二期灌区和锁口、关刀桥水库)已全部顺利开工。
■建立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据调查摸底,全省共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2801个,现有编制7291个,实有人员6769人,年业务经费3142万元、管护经费5322万元。有农民用水户协会4897个(民政部门登记注册2346个),管理灌溉面积1216万亩,约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1/3,协会参与人口1338万人。协会经费主要靠水费提成,财政给予少量补贴,已落实协会运行经费2122万元,维修养护经费1094万元。目前,四川省已草拟《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将由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保厅、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印发。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四川省围绕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条红线”要求,全面加快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了《四川省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确定了市州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断面流量控制指标、主要河流重要控制断面值、预警水位指标、引调水量控制指标、水库及(火电核电)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控制指标等。各市州也已制定县区水量分配方案。待水利部对四川省水量指标确定,并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后即可发布实施。
二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颁布实施《四川省用水定额》(修订),确定了289个全省农林牧渔业、主要工业行业、城市公共生活和居民生活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完成了《四川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四川省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四川省节水型社会重点县验收办法》。开展省界断面、市州断面水量监测,为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制定2015年四川省长江流域水功能区考核指标,确定了全省35个重要江河断面水质标准指标;完成全省1000平方公里以上128条江河湖泊、498个水功能区的划分,确定了各区水质管理目标,已上报水利部待批。开展省界断面、市州断面水质监测,完成了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等重点江河的纳污能力核定方案的编制,已通过专家审查。待水利部对全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确定后,对上述方案调整后即可发布实施。
四是实行水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制定《四川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办法》中明确地方政府是水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万元GDP用水量、水质达标率、节水“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入河排污口设置等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开展水价改革试点
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近年,四川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步伐,完成了射洪县、大竹县和雁江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建设,并新选定了射洪县、彭州市和江油市3个县(市)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重点县。今年省级财政又安排3500万元实施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和计量收费。同时积极开展龙泉山、武引灌区非农业水价调整前期准备,并将适时启动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