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勤 李坤
从昔日山光水浊、荒山连片的“火焰山”,到如今花果飘香、苍翠蓊郁的“花果山”,通过长期坚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福建长汀从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逐渐成为南方红壤区水土保持的旗帜和品牌。
从长汀放眼全国,近10年我国已有1.5亿群众从水土流失治理中直接受益,建成清洁小流域300多条,累计实施封育保护面积72万平方公里,使45万平方公里生态得到初步修复。
水土保持工作事关国家生态、防洪、饮水和粮食安全,攸关中华民族生存发展长远大计。2011年3月1日,历时5年修订的新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也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一年来,站在新水土保持法施行的新起点,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新机遇,我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提速,正朝着“山变绿,水变清,粮增产,人变富”的目标稳步推进,努力实现着水土保持事业的新跨越。
新起点开启新征程
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中央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将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作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法律赋予职责,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开启了水土保持事业的新征程。
——广泛开展宣传,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普遍增强。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通知》,制定了宣贯方案,明确了学习宣传新法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对象、范围和方式,召开了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组织编写了新法释义并印刷发行7万余册,迅速掀起了全国学习贯彻新法的高潮。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了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学习培训等活动,全力推进新水土保持法进基层、进学校、进社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据统计,全国已举办各类新法培训班520余期,培训人员1.5万余人,各类媒体发表新法宣传报道3800多条(期),发表文章500多篇,印发宣传单(册)15万份,制作专题宣传片10余部,举办各类座谈会600余次,为新水土保持法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完善配套法规,水土保持法律体系不断健全。水利部成立了新法配套法规修订工作小组,制定了水土保持重点制度实施方案,计划在3~5年时间内,制定出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18项新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一年来,通过近20次调研和10余次座谈研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完成调研和初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已完成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各地也在抓紧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近半数省份已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修订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
——强化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能力建设成效显著。新法颁布施行一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和设施验收率不断提高。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对不符合水土保持规程、规范等技术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存在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为的实行限批、缓批。据统计,2011年共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万个,其中水利部审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5个,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80多亿元,涉及防治责任范围3897平方公里,可减少水土流失4300万吨,组织开展了152项国家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进一步提高。
——不断创新理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50个县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累计实施封育保护面积72万平方公里,其中有45万平方公里生态得到初步修复。全国已建成清洁小流域300多条,并成为减轻面源污染、保障饮水安全、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新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1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3300条。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带动全国实施坡改梯面积近500万亩。各地依托重点项目建设在特色产业上下大力气,做大文章,形成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地方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了治理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当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要求,《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已全面铺开,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日趋完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迈出坚实步伐。
新目标引领新跨越
当下,正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时期。
“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决策部署和新水土保持法,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道路。”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12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谋定而后动。如何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将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向纵深推进?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六项重点。
要以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为核心,加快配套法规建设步伐。要继续加大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在新法基础上,要制定国家层面相应的配套法规,各地要抓紧修订出台实施办法。
要以开展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为载体,着力强化预防监督工作。在800个县启动开展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打造一支与落实新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大幅度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率”,有效防控人为水土流失。
要以坡耕地综合治理等工程为抓手,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继续推进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区等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土流失二期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完成5万平方公里防治任务、300万亩梯田建设任务。
要以开辟专项资金渠道为保障,加快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要认真落实习近平副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抓住机遇,推广长汀经验,加大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要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为重点,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举全国之力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逐步建成一套完善的国家、流域、省、县上下协调,综合、专业、专项相互配套的四级三类水土保持规划体系。
要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为契机,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水土保持专项普查任务,全面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二期工程竣工验收,以信息化带动水土保持的现代化。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惠及亿万群众,泽被子孙后代,意义悠远重大。新水土保持法的施行,将水土保持工作推向了新的历史起点。新号角已经吹响,新蓝图已经展开,新征途开始启程。势之所趋,时之所至,心之所向。随着新法的宣贯和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我们有理由期待,水土流失治理将从迭起的高潮中实现新的跨越。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