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重庆市出台的增加预算投入、土地储备、税费返还等一系列支持水利投融资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了投融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信用等级,奠定了银企合作的坚实基础。
重庆市大力实施政府信用、储备土地、水利资产、经营收入抵押贷款,发行企业债券、BT(建设—转让)模式等方式融资,特别是针对小型水利项目面广、投资小、融资难的问题,采取项目打捆包装、统贷统还的方式融资,拓宽了小型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点评
重庆市积极探索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与在渝金融机构合作,主动寻求金融支持水利,着力打造水利投融资主体,破解困扰全市水利发展的投融资难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强化部门合作,构建协作机制。重庆市以项目建设为纽带,建立多层次的协调沟通机制,从多个层面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实行部门(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由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办及有关金融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及时解决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有关事宜;市政府金融办积极协调市人行、市银监局等部门(单位)及时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全力落实金融支持水利有关政策;市财政局多方寻求贷款抵(质)押物,拓宽水利项目还款来源。
第二,强化机制创新,扩充融资主体。以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和区域集优债创新试点为契机,做大做强投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积极发展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等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支持水利建设;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市场化与专业化相结合,支持区县政府打造城乡供水、地方中小水电、水利旅游、水利特色种养、水利建设和技术服务等水利产业;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工具融通资金。
第三,强化金融支持,增强水投信用。在评审授信方面,针对水利项目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特点,实行融资项目批量评审、总体授信、分次用信的模式,以满足项目建设总体资金需求和进度安排。在融资放贷方面,统筹考虑政府主导类和市场主导类项目的特点,采用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灵活多样的贷款担保方式,扩大金融支持水利项目的广度。政府主导类项目主要以中长期贷款为主,由市、区县政府配置资源或利用贷款人综合收益还款;市场主导类项目,主要根据项目类型、性质及风险评估,选取相应的贷款品种,实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中长期项目贷款,由项目经营性收入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同时,开通了水利贷款快捷通道,提高办贷效率,缩短放贷周期。
第四,强化财政支持,增强融资能力。为做大做强水利投融资主体,重庆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市级水利投融资主体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水利建设融资能力。一是市政府赋予水投土地储备的职能,在主城区及其周边划定符合“三规”、变现潜力大的土地,交由市水投集团储备,挂牌变现的收入全部用于水利建设。二是实行优惠税费政策,市水投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的项目,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均作为市级预算收入,统征统还,作为项目资本金和工程建设贷款的还款来源。三是给予特殊的用地政策,对市水投集团实施的重点水源工程,除坝址及管理房用地外,库区淹没用地部分实行“只征不转”,除按政策足额支付农民的各类补偿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用外,其他税费按政策规定实行减征、免征、缓征。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