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下旬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下拨2012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支持安龙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兴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8项工程建设。
今年年初以来,黔西南州按照“集中、连片、规划治理”的原则,以县市为基本建设单位,以小流域为基本治理单元,采取“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石漠化治理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石漠化地区资源,州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还根据各县市石漠化严重程度,及时把4700万元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项目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安龙、兴义等8个县市,支持全州8个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黔西南州要求各县市财政部门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套取、挪用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