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方蕊娟)今天下午,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陈琴、水利部188足球直播_篮球比分¥体育官网:副社长邓淑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晶等三位女司局长作为“喜迎盛会巾帼情——中央国家机关女司局长访谈”第28场嘉宾,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访谈中,陈琴首先向网友介绍了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指出,近年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通过法律制度设计等措施,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陈琴首先谈到,“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善治国者必先治水”,“水利兴则国运兴”。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治水史。新时期新阶段,水利被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对水利的战略地位作出科学定位,强调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并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水利工作任务重大、使命光荣。
接下来说说水利立法。水利立法既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水和保障水利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经过三十多年努力,到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水法》为核心,包括《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水污染防治法》4件法律,18件行政法规,55件部门规章和800余件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较为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内容涵盖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防洪抗旱、水土保持、水工程建设、流域管理等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依法治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修订施行的《水法》,吸收了国内外水资源管理的新经验、新理念,体现了党和国家治水方针,贯穿了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对我国面临的重大水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强调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流域管理,规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是水利法制建设的突出成果,是水利事业的强大支撑。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立法将围绕水利工作中心任务,紧跟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统筹布局、突出重点、提高质量,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水情的水法规体系。
陈琴接着谈到,近年来,党中央立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先后提出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这些都是水利立法工作的行动指针。水利立法工作努力从项目选择、制度设计和工作方法三个层面落实这些战略决策。
一是突出立法重点,加快落实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包括:着力推动《水土保持法》及配套规章修订出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抓紧制定水量分配、取水许可等方面的配套规章,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水资源要素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制定有关流域水量调度的法规,协调流域用水需求、维护和谐水事秩序、改善流域生态;制定出台《抗旱条例》、《水文条例》及配套规章,防御水旱灾害,维护群众利益;出台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的配套规章,统筹协调流域水资源开发保护;出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加快水库移民征地补偿与安置的规范性文件,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如,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制定中,将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保障人民生命健康,重视协调协商机制的建立,形成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程序;在《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中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维护流域区域公平;探索建立水权配置、转让的法律制度,利用市场机制保护水资源等。
三是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质量,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谐立法要求。加强立法前期研究、调研论证工作,努力使法律制度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符合水利工作实际;完善法规草案听取利益各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度,综合协调各方利益,集中民意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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