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积极推行河长制,大力治理境内乌江及其支流,加强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江山峡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淇滩、洪渡等沿江生态旅游镇的保护、开发,努力打造 “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乌江百里画廊。
建立行政负责人实名包片制。一是建立机构,加强协调。建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环保、水务等部门为成员的乌江流域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督查考核。二是三级管理,分片包干。根据乌江及其支流流经的行政区域分段划分,县政府县长任一级河长,乡镇长、村主要负责人分别为辖区河流二、三级河长,分片包干,实名挂牌,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县级媒体、手机短信、宣传专栏、微信等平台,强化生态环保、水法律法规宣传,树立群众水法制观念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对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实现依法管河、依法治水。
加强河流环境评价监管。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加强整治区域内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已对通过验收的8个环保专项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河流巡查、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弃土弃渣、倾倒垃圾及废弃物等河湖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三是加强排污整治。对工业渣场开展集中排查,重点监控。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限期治理,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暂停审批其新建项目。
对乌江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二期厂区建设6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7%,实现程度为89.1%。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将流域内的重点村镇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库,保护河长制涉及流域水质。三是综合整治养殖场带来的污染。建立畜禽养殖年审制度,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加强排污监管,依法对外排污水核发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目前已启动强制拆除未经审批和限期整改达不到验收要求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养殖场,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关闭拆除,解决流域辖区内养殖场的污染问题。
对重点水源保护情况进行监控通报。完成涉及县级以上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取缔、拆除、搬迁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确保水源地水质,保证群众饮水安全。目前,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整治区域内各级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逐步加强,在乌江流入流出地、麻阳河、白泥河、新景河等支流以及重点河段设置监测断面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在出境断面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时监控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启动了坝坨河支流水质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乌江下游及县环保等部门,涉及辖区河长参与调查处理。针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严防水污染。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2月28日